:::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55號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5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55 號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19日更正登記確定。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026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9年5月12日法登他第 155 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常務監察人謝育仁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常務監察人林義峰、監察人謝育仁。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5-19
- 更新日期:109-05-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