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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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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10號財團法人亞太綜合研究院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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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3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1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亞太綜合研究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0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1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法人於108年11月25日第9屆第2次董事會決議將原捐助(計9條)、組織(計19條)兩章程合併為一、修正部分
                 條文、調整條次後共計16條,其中第5條至第12條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38號民事裁定准予補充變更確定,並均報   
                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目的變更為:促進臺灣及亞太地區之人文社會、財經暨法律、醫護環衛與社福及科技等之綜合發展及交流,並辦理人
               才培訓暨推廣教育。遵照政府教育政策暨現行教育法令之規定,辦理、推動及奬助前項目的之相關活動。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30
  • 更新日期:109-06-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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