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06號財團法人內惟埤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06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內惟埤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7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0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捐助章程共十六條,於108年12月27日經法
人第6屆第5次董事會決議修正全文並刪除第11
條後共計15條,其中第5至7條、第9、10條經
本院109年度法字第30號裁定准予補充變更確
定,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18
- 更新日期:109-06-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