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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00號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1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0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9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0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左營區安吉
街449號,變更為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366號3樓。
二、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187,276,000元整,變更為新台幣225,979,032元整。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15
- 更新日期:109-06-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