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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99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鹽埕藝術勞動社區推廣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99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鹽埕藝術勞動社區推廣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0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9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於106年12月4日經法人第1屆第1次臨時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名涵
常務理事 邱承漢
常務理事 羅文昕
理 事 周姿利
理 事 許榮展
理 事 洪旻宏
理 事 許鶯薰
理 事 黃祺瑋
理 事 朱健銘
常務監事 趙婉君
監 事 孫佳暄
監 事 丁芯瑜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12
- 更新日期:109-06-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