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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8號財團法人高雄市高英士中華文化典藏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8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高英士中華文化典藏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4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5條至第15條於108年12月30日經法人第6屆董事會108度第2次董事會會
議修正通過,其中第5條至第13條並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12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報經主管機
關備查。
二、董事變更:第6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7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高英士
董 事 黃靖慧
董 事 洪億傳
董 事 周彥利
董 事 林恩生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09
- 更新日期:109-06-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