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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兩岸友好經貿交流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8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兩岸友好經貿交流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6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118號2樓,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257
號。
二、理監事變更: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王俊傑
常務理事 林上智
常務理事 陳宇馨
理 事 曾雅妃
理 事 邱楨誠
理 事 賴柏仰
理 事 魏俞喬
理 事 丁渝昕
理 事 王心怡
常務監事 鄭明珠
監 事 黃良玉
監 事 劉懿慧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08
- 更新日期:109-06-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