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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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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1號財團法人金佛宗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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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6月0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18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金佛宗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55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小港區鳳北路329號,變更為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55號29
                 樓。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條於109年4月27日經法人第4屆第4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
                備查。
    三、董事變更:任期內董事江欣澄辭任,補選蔡秋香繼   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蔡秋香  
 
 
      四、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6-03
  • 更新日期:109-06-0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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