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56號財團法人道教玄德殿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2月2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56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道教玄德殿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2月2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70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5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
二、董事、監察人變更:第2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董事及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歐詠瑛
副董事長 陳明利
董 事 吳家成
董 事 翁春財
董 事 沈志成
董 事 顏有利
董 事 高英哲
常務監察人 陳俊霖
監察人 王慶雄
監察人 黃秀卿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2-29
- 更新日期:113-02-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