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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34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3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7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2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3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登記:任期內因人事異動董事長韓國瑜改由楊明州擔任,董事葉匡時、林思伶、李樑堅、伏和中、黃永卿、
吳慧琴亦因人事異動,改派王世芳、林尚瑛、陳幸雄擔任董事職務,董事劉益東辭任。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楊明州
董 事 王世芳
董 事 林尚瑛
董 事 陳幸雄
二、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7-16
- 更新日期:109-07-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