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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4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力新課後照顧教育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9月2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社字第 4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力新課後照顧教育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9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1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43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力新課後照顧教育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國興街2巷30號。
三、目的:以照顧國小學童於課後有段充實,追求適性教育的快樂童年時光,促進學童健康成長為宗旨,減輕家長下班後,
還要檢查功課的負擔,使父母安心就業。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9年6月16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9351908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83,94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一弼
常務理事 徐秀芬
常務理事 周秀娟
理 事 張鳳美
理 事 賴淳怡
理 事 楊雅淳
理 事 張金蘭
理 事 陳美華
理 事 江貞慧
常務監事 許連昭
監 事 蘇文玲
監 事 吳玫娟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9-29
- 更新日期:109-09-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