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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1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春陽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9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1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春陽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9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9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1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7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8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黃新安
常務理事 洪國祥
常務理事 吳武雄
常務理事 尤聖金
常務理事 黃國進
理 事 李東華
理 事 趙啟良
理 事 陳郭碧月
理 事 朱碧添
理 事 林仁維
理 事 陳展宗
理 事 王燕琨
理 事 張志昇
理 事 蔡厚緯
理 事 朱復華
常務監事 劉昭麟
監 事 葉沛澐
監 事 李榮昌
監 事 陳林瑞
監 事 張兆文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09-21
- 更新日期:109-09-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