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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58號財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女青年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0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5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女青年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3月0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6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5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4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5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顏惠英
董 事 郭瑪琍亞
董 事 李富美
董 事 李貴麗
董 事 翁秀琴
董 事 辛王燕丹
董 事 鄭信美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