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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60號社團法人全國軍公教警消權益保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6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全國軍公教警消權益保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2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6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二、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3號6樓之2,變更為高雄市鳳山區維新路124號6樓之
1。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9條、第11條至第17條、第19條
、第25條至第27條、第30、32、35條於109年7月28日經法人第1屆第5次(應為第2屆第1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修
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四、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孝聖
副理事長 蔡美藝
副理事長 孟譪倫
常務理事 朱錦福
常務理事 范國業
理 事 陳輝征
理 事 李素滿
理 事 李麗瓊
理 事 游宜貞
理 事 湯明聰
理 事 劉自翔
理 事 劉芬芬
理 事 蔡慶興
理 事 蕭秋華
理 事 鍾一先
常務監事 侯明芳
監 事 林志陽
監 事 林政琦
監 事 張艮欽
監 事 謝秀明
五、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六、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0-28
- 更新日期:109-10-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