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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55號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5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3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5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王源林
董 事 蔡芳蘭
董 事 陳肇隆
董 事 郭宗正
董 事 宋銘興
董 事 李芬蘭
董 事 劉俊禎
董 事 張栢烟
董 事 范靜芬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0-27
- 更新日期:109-10-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