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45號社團法人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社字第 4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森林城市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15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4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森林城市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三路161巷26號。
三、目的:以增加城鄉人居環境的林蔭與生態,減低都市熱島效應和空氣汙染,營造人類健康、宜居、萬物共榮的環境為宗
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台內團字第1090048227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莊傑任
理 事 陳坤木
理 事 楊吉壽
理 事 林俊良
理 事 張豐藤
理 事 王瑞輝
理 事 李根政
理 事 吳庭輝
理 事 安茂元
常務監事 林唯禾
監 事 陳建合
監 事 連宏珠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0-08
- 更新日期:109-10-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