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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95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林福先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9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林福先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1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9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變更:原法人名稱為財團法人林福先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變更為財團法人高雄市林金帶先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二、法人圖記變更。
三、目的變更為:以辦理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為目的。
四、章程變更:原章程共21條經法人109年3月23日第3屆第10次董事會議修正通過共計23條,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並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82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五、董事變更:第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4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朱美華
董 事 林博舜
董 事 徐政朝
董 事 鍾火成
董 事 鄭富燦
六、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七、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1-27
- 更新日期:109-11-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