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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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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89號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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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89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2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8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5、6、7、9、10、12、14條於109 年7月31日經法人第4屆第2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修正通過,報經  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5、6 、7、9、10、12、14條並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83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1-24
  • 更新日期:109-11-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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