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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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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8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廣傳福音協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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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8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廣傳福音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14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8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前金區福音街30號,變更為高雄市前金區福音街23號及地下一樓。
   二、法人圖記變更。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5條於109年7月19日經法人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四、監事變更:任期內監事蔡宗吾辭任,由范真衡繼任。
                  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 事     范真衡 
           五、新任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1-23
  • 更新日期:109-11-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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