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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71號社團法人台灣營造工程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37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營造工程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2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7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48之29號3樓,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上發六路1號2樓。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1-11
- 更新日期:109-11-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