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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38號財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女青年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3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基督教女青年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3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4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郭瑪琍亞
董 事 洪林人巧
董 事 顏惠英
董 事 楊美瑳
董 事 李富美
董 事 李貴麗
董 事 曾華惠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30
- 更新日期:109-12-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