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耕馨身心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2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耕馨身心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7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5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6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輝明
常務理事 楊紋惠
常務理事 林書婷
理 事 張式人
理 事 黃彥彰
理 事 黃珮瑄
理 事 曹國梅
理 事 陳林素貞
理 事 張啓信
常務監事 李詩萍
監 事 歐靜蓁
監 事 陳威廷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28
- 更新日期:109-12-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