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恩社會褔利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2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新恩社會褔利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0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吳文國
理 事 傅明月
理 事 林美芳
理 事 吳逸民
理 事 楊小惠
理 事 蔡德寬
理 事 施良輝
理 事 陳姚伶
理 事 蔡序敏
常務監事 林素琴
監 事 陳素丹
監 事 王景芳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24
- 更新日期:109-12-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