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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10號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10 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 月24日更正登記確定。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794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法登他第 410 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理事陳旼暐,「旼」係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理事陳旼暐,應更正為陳旻暐
主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24
- 更新日期:109-12-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