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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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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2號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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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22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高雄仁愛之家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舉辦並發展社會福祉,不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服務為宗旨。。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共27條,於108年11月28日經法人第11屆第9次董事會議修正並調整條次通過共計25條,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並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71號民事裁定准予補充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22
  • 更新日期:109-12-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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