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受恩社區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2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受恩社區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3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2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事變更:第17屆任期內李達維辭任理事暨常務理事職務、張慧蘭、郭庭君、楊素英、王怡雯、王珠錦辭任理事職務,由伍徳杰繼任常務理事職務、林芳維、林汝娟、鍾馥如、林琦雅、黃一峯、江俊繼任理事職務。姓名及住所如下:
常務理事 伍德杰
理 事 林芳維
理 事 林汝娟
理 事 鍾馥如
理 事 林琦雅
理 事 黃一峯
理 事 江 俊
二、新任常務理事、理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21
- 更新日期:109-1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