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13號財團法人古典詩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13 號
主旨:公告簡錦松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古典詩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7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1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共17條於108年11月16日經法人第6屆第5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全文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並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3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二、董事變更:第6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7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簡錦松
董 事 王頌梅
董 事 劉玲華
董 事 林慧瑾
董 事 林靜兒
董 事 周肇基
董 事 林信惠
董 事 戴永紘
董 事 陳丁林
董 事 黃龍
董 事 呂素幸
董 事 羅明瑞
董 事 陳樂嘉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09-12-15
- 更新日期:109-12-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