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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6號財團法人內惟埤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6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內惟埤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7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6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7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呂惠美
董 事 吳梅嵩
董 事 張志鵬
董 事 徐坤松
董 事 盧昰余
董 事 吳榮祥
董 事 洪朝家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1-28
- 更新日期:110-01-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