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34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中華高級藝術職業學校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0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43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中華高級藝術職業學校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43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898,257,829元整,變更為新台幣900,142,495元整。
二、董事變更: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呂惠美
董 事 許駿華
董 事 吳彰裕
董 事 許淑雯
董 事 王雲幼
董 事 呂和美
董 事 許文菁
董 事 康輝安
董 事 呂映德
監察人 戴嘉南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原9位董事皆連選連任,印鑑不予變更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1-06
- 更新日期:110-01-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