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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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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號立志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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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0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立志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原財產總額為新台幣1,431,476,593元整,變更為新台幣1,443,124,072元整。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4、15、22條於109年4月24日經法人第18屆第5次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15、22條並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77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三、監察人變更:第2屆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3屆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察人 莊文典
  四、新任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1-06
  • 更新日期:110-01-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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