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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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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法登財字第6號財團法人高雄市仰惠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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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8法登財字第  6   號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高雄市仰惠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05日更正登記確定。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955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法登財第  6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456號6樓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465號6樓。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1-05
  • 更新日期:110-01-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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