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7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家樂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2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7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家樂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3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7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三民區明仁路151號1樓,變更為高雄市三民區明仁路145號 。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34條分別於108年3月9日經法人第1屆第4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109年11月1日經法人第2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均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麗蘭
常務理事 林懷光
常務理事 葉幼敏
理 事 劉玲
理 事 古菊芳
理 事 周品心
理 事 薛育晃
理 事 楊沁漪
理 事 黃美瑛
常務監事 林文斌
監 事 楊尚儒
監 事 蕭凱文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2-26
- 更新日期:110-02-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