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63號財團法人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6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6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3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王仁宏
常務董事 王仁孚
常務董事 林慶祥
常務董事 洪樹勳
常務董事 王澤民
董 事 李克豪
董 事 盧逸超
董 事 張清豐
董 事 張超倫
董 事 江正權
董 事 曾人口
董 事 周伯翰
董 事 蔡忠昌
董 事 何政陽
董 事 謝忠修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2-24
- 更新日期:110-02-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