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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8號財團法人博觀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5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博觀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8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4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李冠祥
董 事 李金蓮
董 事 鄒茂男
董 事 何幸娟
董 事 郭啓明
董 事 紀美瑞
董 事 楊雅琪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2-18
- 更新日期:110-02-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