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4號社團法人台灣損傷自然整復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5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損傷自然整復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7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5條於109年12月6日經法人第5屆第1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修正要旨:原理事設13人,修正為理事9人。
二、理監事變更:第4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5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辛安寧
常務理事 何致寬
常務理事 許漢宗
理 事 張清池
理 事 劉國輝
理 事 楊佳璋
理 事 莊富榮
理 事 鄭雯心
理 事 辛享峻
常務監事 張承堯
監 事 劉耀駿
監 事 廖資民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2-05
- 更新日期:110-02-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