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5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漁船船員服務促進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5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漁船船員服務促進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5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於106年8月4日經法人第5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通過修正,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5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6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燕梅
常務理事 陳春木
常務理事 謝錫祥
理 事 呂德立
理 事 王志邦
理 事 鄭鋒興
理 事 盧天德
理 事 王政仁
理 事 陳國書
常務監事 馬振斌
監 事 林金文
監 事 楊朝富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2-05
- 更新日期:110-02-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