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社團法人台灣韓國衞理公會宣教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社字第 12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韓國衞理公會宣教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5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韓國衞理公會宣教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62巷20號25樓之3。
三、目的:按聖經「愛人如己」教導,從事福音工作。引進外國傳福音人士來台,進行福音推廣交流。幫助教會及基督徒從事發揚基督信仰及社會服務工作。協助基督教教會在各地之植堂工作。促進國際交流,協助其他國家或地區之基督會工作及社會服務工作。並聯絡各界資源,主動以全人關懷模式,對家庭、婚姻、親子等關係進行諮商、法律服務、親子教育、治療、學習成長等活動,助人活出豐盛生命,使個人成長,家庭有愛,社區活絡,社會和諧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9月26日台內團字第1090052277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3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峻守
常務理事 廉基昌
常務理事 孟政烈
理 事 朴萬仙
理 事 任聖彬
理 事 朴正現
理 事 盧聲天
理 事 金炫國
理 事 白承民
常務監事 李相蘭
監 事 韓敬姬
監 事 李昇坤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3-19
- 更新日期:110-03-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