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00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吾善慈善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0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吾善慈善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1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0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原法人名稱為社團法人高雄市吾善慈善會,變更為社團法人高雄市小港臨水宮慈善會。
二、法人圖記變更。
三、主事務所: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421巷21號1樓,變更為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24號。
四、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7、21、27、34條於110年1月24日經法人第2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五、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邱清吉
常務理事 張水芸
常務理事 嚴慶瑞
理 事 邱文達
理 事 林淑玲
理 事 陳益雄
理 事 張水旺
理 事 劉聰仁
理 事 王惠冠
常務監事 吳世文
監 事 林新加
監 事 薛清吉
六、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七、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3-18
- 更新日期:110-03-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