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99號財團法人高雄市鳳甲國民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99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鳳甲國民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0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9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0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1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丁文祺
常務董事 陳一尚
常務董事 周志明
常務董事 林英妝
常務董事 陳德章
常務董事 顏志隆
常務董事 陳柏佐
董 事 黃聖忠
董 事 陳亮甫
董 事 吳月琴
董 事 黃耀瓊
董 事 林金川
董 事 孔素珍
董 事 許曉君
董 事 周麗雪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3-18
- 更新日期:110-03-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