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0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樂嚴宮弘法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社字第 1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樂嚴宮弘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5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0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樂嚴宮弘法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前鎮區興仁路140巷2號。
三、目的:以弘揚道教教義、淨化人心,敦睦信眾情誼,倡導倫理道德,匡正社會風氣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3378013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53,353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朱石源
常務理事 朱石國
常務理事 黃秋郎
理 事 朱石舜
理 事 何溪河
理 事 趙世聰
理 事 朱浩紳
理 事 朱石明
理 事 鄭茂欣
常務監事 吳美洲
監 事 朱登聰
監 事 陳健在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3-15
- 更新日期:110-03-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