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財字第2號財團法人佛教華嚴光明基金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1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財字第 2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佛教華嚴光明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5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財字第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佛教華嚴光明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前鎮區嘉陵街2號9樓。
三、目的:本於信仰佛陀之精神,弘陽佛陀正法、培育僧才、團結佛教、促進佛教和諧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高市民宗字第110302776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八、捐助方法:由林益謙捐助財產設立,捐助財產為現金新臺幣壹仟萬整。。
九、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益謙
董 事 葉瑞合
董 事 鄭榮桔
董 事 梁國商
董 事 林少豊
董 事 麥舒
董 事 趙 廣
監察人 潘證鈺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監察人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3-10
- 更新日期:110-03-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