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8號社團法人台灣源泉生命關懷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3月0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社字第 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源泉生命關懷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0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5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8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源泉生命關懷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二街50巷18號。
三、目的:以敬天尊地,透過教育使人對環境友善,回歸自然生態、使大地生生不息,重建恢復大地、人、和家庭的價值,提升公民對社會服務的意願,使幼有所學、壯而有用、老而有養的祥和社會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台內團字第109007223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萬愛弟
常務理事 蔡志嶺
常務理事 陳錦時
理 事 沈怡繻
理 事 薛沛晴
理 事 張淑敏
理 事 蔡文鐘
理 事 吳文莉
理 事 錢代華
常務監事 王振芬
監 事 陳芝伶
監 事 郭一鶴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3-04
- 更新日期:110-03-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