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3號財團法人王春木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5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王春木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2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4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王勝三
董 事 丘昌賢
董 事 桑國忠
董 事 戴輝煌
董 事 陳明豐
董 事 吳宗儒
董 事 楊清喬
董 事 尤淑芳
董 事 陳俊文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4-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