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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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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5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復華高級中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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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4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復華高級中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監察人變更:第3屆任期內監察人黃瑞榮辭任,由黃致遠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察人     黃致遠    
   二、新任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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