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37號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1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3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2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3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2條、第5條至12條、第17條至第        22條、第24條於109年8月23日經法人第13屆        第23次董事監察人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        機關備查,其中第5條至第10條、第12條、第        17條至第21條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        法字第36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4-15
  • 更新日期:110-04-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