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財字第4號財團法人高雄市噶瑪噶舉基金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1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財字第 4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噶瑪噶舉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6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財字第4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高雄市噶瑪噶舉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226號10樓。
三、目的:基於慈悲喜捨、憐憫眾生之精神,以傳揚佛陀教義及相關之公益、慈善、教育、醫療、社會福利等慈善事業為目的、宗旨。主要辦理傳教事業,次以興辦公益事業。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高市民政宗字第110306578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八、捐助方法:由釋法海捐助現金,捐助總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九、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釋法海
董 事 凱筑KHEDRUP
董 事 黃雪枝
董 事 薛名均
董 事 曾珮瑜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4-13
- 更新日期:110-04-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