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2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紀齡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0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12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新紀齡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9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2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謝文蒨
常務理事 林士峰
常務理事 王文志
理 事 陳靖雅
理 事 林雅琪
理 事 陳淑妙
理 事 白怡萱
理 事 郭文源
理 事 陳皇如
常務監事 馮炳耀
監 事 黃佳惠
監 事 黃御慈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4-07
- 更新日期:110-04-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