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6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6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3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47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6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苓雅區金門街93號14樓,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412號9樓之4。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33條於113年2月4日經法人第13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理監事變更:第1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吳宜霏
常務理事 許乃丹
常務理事 蔣琬斯
理 事 胡郁盈
理 事 黃嘉韻
理 事 楊嘉宏
理 事 瑪達拉.達努巴克
理 事 鄭子薇
理 事 謝佩珊
常務監事 游美惠
監 事 林豫芬
監 事 蔡麗玲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五、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3-0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