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0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正念瑜珈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社字第 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正念瑜珈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3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54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社字第8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正念瑜珈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380巷10號。
三、目的:以促進市民身心健康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7409123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14,112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妃芬
常務理事 黃驛婷
常務理事 朱美華
理 事 王彩鳳
理 事 王秀敏
理 事 王聖豐
理 事 簡佑芳
理 事 鄭蓉芳
理 事 呂佳諦
常務監事 張玉環
監 事 羅翎禎
監 事 吳育晴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