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89號財團法人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法登他字第 89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國立鳳山高級中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3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01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8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第13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14屆董事及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吳任偉
常務董事 吳曉暢
常務董事 張萬邦
常務董事 薛如倩
常務董事 王親政
常務董事 林神龍
常務董事 張有傳
常務董事 林廷勳
常務董事 鄭崑廷
董 事 楊瑞郎
董 事 陳慶榮
董 事 蔡錦墩
董 事 何茂林
董 事 洪宗面
董 事 林宇荊
董 事 黃俊偉
董 事 林右才
董 事 郭建宏
董 事 黃照智
監察人 林德儒
監察人 劉森平
監察人 陳國享
監察人 陳寶條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監察人印鑑登記。
代理主任 莊永利
- 發布日期:113-03-21
- 更新日期:113-03-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